点击数:18062017-11-08 16:31:43 来源: //ecard.hbu.cn/tzgg/n85.html
各单位:
自校园一卡通实施以来,以比较稳定、快捷、方便的模式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,为进一步规范勤工助学补助业务处理,经研究决定,从2017年11月份开始,每月勤工助学补助将打入校园一卡通。相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1. 各单位如实填写勤工助学发放表一式两份,本单位负责老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,由学生处和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各留存一份;
2. 勤工助学补助纸质发放表和电子版(发送至邮箱hbustubz@163.com)由用工单位于每月25日前统一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,学生勤工助学补助发放表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,用工单位如发生逾期不报、漏报、错报等情况且未及时通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,不再补报,其学生补助由用工单位自行负责;
3. 用工单位如需更换勤工助学学生,应及时向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,并将更换人员名单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备案。
2017年11月8日
附件一:勤工助学补助发放表(纸质打印)